违规广告影响市容!户外广告是城市市容的一个侧面,如设置合理、和谐美观,能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甚至会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但如果户外广告杂乱无章,则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成为城市“伤疤”。对此,记者对榆林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查。
日前,经过实地采访发现,在榆林城区范围内,无论是楼顶、门头店招、墙体立面、公交车站、三轮摩的上、私家车上、灯箱、路灯电杆,还是市区道路、国道、高速公路两侧,你的眼睛总会被各式各样的广告牌“入侵”。
户外广告从类型上区别,有彩色喷绘、LED大屏、三面转、霓虹灯、条幅、宣传纸等传统的、时尚的、高科技的等。在老城区和高新区转一圈,主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主要特点是“大”,而窄小街巷的户外广告则以“多”为主。风格差异大,红、蓝、黑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注意力,总是把最“吸睛”的色彩用在了广告牌上,让人感觉特别压抑和混乱,一些杂乱无章的设置和一些粗俗不雅的内容,让人不忍直视。
据市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城区经过审批的户外楼顶、墙体立面、高立柱广告有100余块,也确实存在有不经审批乱设置的户外广告。
据了解,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高新区管委会、工商、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具体责权是市综合执法局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形式、位置的审批,工商部门负责审查户外广告内容的合法性,执法局还负责对未经审批设置及未按审批内容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只对尺寸长大于9.9米,高大于2米的一店一牌、一店多牌、大型商业庆典活动、大型LED、单立柱、大型墙体广告等审批。其各分局对一店一牌、小型商业庆典进行审批,并对所有审批的户外广告进行监管。
因为设立高立柱广告牌受审批限制,所以许多商家将目光瞄向布满大街小巷的中小型广告牌,钻了监管的空子。
2009年8月6日,我市城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就下发了榆林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标准。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使用光源性装置,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与城市景观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城市街道的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同时还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形式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相近,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利用行道树、绿化带,侵占、损毁绿地,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碍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都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但目前我市一些户外广告的设置,却与这项规定背道而驰。
一些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章,有的广告内容低俗,有的支架松垮、生锈,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现象与我市户外广告中存在的“批家不管”的现状有关。
据了解,高新区户外广告牌的监管由市综合执法局高新分局监管,而审批管理、规划则由高新管委会负责,这就导致权责不明,审批和监管分离,形成“批家不管,管家不批”的问题。“由于审批手续繁杂,审批周期较长,致使商家和监管部门产生矛盾,造成监管困难。”市综合执法局高新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加快手续办理,强化监管。
“目前,我市户外广告规划正在加紧制定。”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说,规划环节的缺失影响了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目前,城区许多户外广告仅有门头牌匾经过执法局审批,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由于审批繁琐、周期较长,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据了解,针对目前户外广告布局杂乱等现状,市综合执法局已开展一系列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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